
74岁的贾某在清明节前夕前往建平县白山乡东城村给已故儿媳上坟烧纸。由于大风,火势失控引发了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58.072亩,其中26.555亩为有林地,31.517亩为其他林地。火灾导致24.555亩林地的油松林和侧柏重度受损,33.517亩林木轻度受损,总计1336株树木死亡。
贾某被建平县公安局依法传唤后如实供述了引发火灾的事实。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贾某因过失引发火灾,构成失火罪。考虑到她自首、认罪认罚且已近75岁,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消防部门提醒,在清明节期间要注意防火安全。倡导采用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绿色文明方式。在严禁烟火的林区、草原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绝对禁止焚香烧纸。确需在指定区域焚烧祭品时,须清理周边可燃物,专人看管,确保火灭人离。进入山林祭扫或踏青时,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野外严禁生火野炊,吸烟后须彻底掐灭烟头并妥善处理,杜绝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居家用电方面,节前应仔细检查家中电器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线插座。祭祀活动期间,人走灯灭,切断不必要的电源。严禁在楼道、消防通道堆放祭祀用品及杂物,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出行游玩时,前往景区、墓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前,留意消防安全须知,熟悉疏散通道和灭火器材位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驾车祭扫时,勿在杂草丛生的路边停车烧香,谨防排气管引燃杂草。
公共娱乐场所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节前全面排查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等完好有效。严禁在场所内违规焚香、燃放祭品,严禁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加强值班值守,安排专人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社会单位和家庭应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常备灭火器、灭火毯等器材。发现初期火情,应立即扑救并拨打119报警;若火势无法控制,迅速沿安全通道撤离至安全地带,切勿贪恋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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